延津县2025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曝光
来源:延津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6-11 10:40:23 浏览量:86 字号:

2025年4月9日以来,省安委会第七督导组日莅临延津县开展明查暗访,现对危化、工贸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予以曝光。

一、延津县某铸造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中频炉冷却水系统报警装置未显示进出水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四项规定,判定重大事故隐患。

二、延津县某制药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高压配电设备运行记录》(2025年4月)记录人王某某、史某某未取得高压电工证。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判定重大事故隐患。

三、延津县某气体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SIS系统一液位仪强制赋值,联锁摘除时限超一个月,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四条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判定重大事故隐患。